为有效控制返工次数,督促操作工的自检工作,经车间决定规定如下:
1.操作工连续生产前必须送质检壹模产品首检,首检合格并封样后方可生产。封样品标签必须有货号、塑件名、封样人、封样时间,否则生产之产品不计工资。
2.经换色、换模、换料、修模后生产的第一模产品,经自检合格后送质检员首检确认封样后,才可进行量产。
3.每班生产的产品,对照封样品和《注塑作业指导书》进行自检,并如实填写自检记录。
4.接班前,检查计划卡、换模后产品、物料、颜色是否相对应;封样品和作业指导书是否到位。
5.接班时,产品必须经自检首检,按《注塑作业指导书》和其它质量文件规定逐项检验,确认合格后再生产。
6.每班按规定全面自检8次,并做好自检记录。合格时打“∨”,不合格时写明缺陷原因。
7.下班前,做好产品末件检验,若末件产品不符质量要求,要立即重新检验本班所产的产品。
8.产品不符质量要求时,要及时找机修或班长调整,达到产品质量要求后,送质检员确认合格后再生产。
9.在自己不了解、清楚产品质量情况或不能准确判定时,应将产品送质检员确认判定,并向质检员了解、清楚质量情况。
注塑工作中的首检与自检
www.injtrain.com 2011年08月30日 09时32分27秒 未知 浏览: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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